全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2023年汛期
防汛防風督導檢查方案
全省、全市于3月27日進入2023年汛期。在前期開展汛前檢查的基礎上,為進一步加強對災害性天氣及其導致的次生災害防御,切實做好我市住建領域汛期防汛防風工作,深入排查整治各類安全隱患,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重要論述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屬地管理、部門負責的原則,堅決履行三防工作責任,強化三防機制體制,嚴肅三防工作紀律,全力打好三防工作攻堅戰;堅持問題導向,抓實抓細三防各項措施,及時消除住建領域的安全隱患,著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守住不發生安全事故的底線,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督導范圍
(一)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含農民安居房、限額以下工程及裝修改建工程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市重大工程項目、軌道交通工程、涉水工程、截污管網工程等);
(二)既有房屋(含玻璃幕墻、連廊、雨棚、圍墻等)、自建房、危房、削坡建房等;
(三)物業住宅(含地下車庫、玻璃幕墻等)。
三、督導時間
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3年汛期結束(結束時間以市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為準)。
四、督導內容
(一)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各有關單位(業主)是否根據《廣東省建筑起重機械防御臺風安全技術指引(試行)》要求,檢查塔吊、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龍門吊、外墻腳手架、模板支撐體系、卸料平臺、防護棚等是否采取了防風防雨加固措施,深基坑、高邊坡、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臨時用電等重大危險源的安全隱患整治是否完成等;工地、生活區、工地圍墻、工人宿舍等領域受到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引發人身安全的風險隱患整治是否完成等。
(二)限額以下工程及裝修改建工程。各鎮街(園區)是否按《關于印發〈東莞市進一步加強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東建質安〔2022〕11號)規定,辦理轄區內新建、擴建、涉及改變主體和承重結構的限額以下工程開工登記手續;是否建立轄區內限額以下工程及裝修改建工程臺賬、定期組織開展轄區限額以下工程及裝修改建工程抽查;是否督促企業(個人)落實主體責任,及時排查整治隱患問題。
(三)自建房、危房、削坡建房。各鎮街(園區)是否根據我《關于全力推進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工程整治的通知》(東自建房辦〔2023〕1號)《關于全市危房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的通報》等文件要求,落實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危房居住人員撤離、加固修繕及斷壁殘垣拆除、圍蔽等工作,落實消除削坡建房周邊的坡體變形、開裂、滑石等安全隱患,確保“危房不進人,人不進危房”。
(四)既有建筑玻璃幕墻、連廊、雨棚和圍墻等。各鎮街(園區)是否按《關于進一步推進既有建筑玻璃幕墻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關于開展全市房屋建筑連廊雨棚圍墻等構筑物及附屬設施隱患排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推進既有建筑玻璃幕墻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針對轄區既有建筑玻璃幕墻、連廊、雨棚和圍墻等,督促產權人落實日常排查維護,采取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五)住宅物業小區。各鎮街(園區)是否按照《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東莞市物業管理區域高空墜物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關于深刻吸取惠州“2·21”較大事故教訓切實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防范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強全市物業管理區域高空墜物、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隱患等排查整治工作。物業管理企業是否編制物業住宅小區防汛應急預案,是否落實擋水閘板、配備防汛沙包、維護排澇泵等防汛物資,是否定期對小區下水井蓋檢查及對排水污管道進行疏通和清掏,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點是否落實整改等。
五、階段安排
(一)企業自查自糾(即日起至2023年汛期結束)。各有關企業、單位(業主)即日起要開展自查自糾,扎實開展汛期各類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臺賬,制定整改計劃,確保排查全覆蓋、隱患全整改。
(二)鎮街(園區)邊查邊改(即日起至2023年汛期結束)。各鎮街(園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地產管理所按照工作職責認真開展汛期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做實做細防汛救災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掌握轄區范圍所有危房、地下車庫等底數,全面落實防汛防風隱患排查整治和風險防控,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建立隱患臺賬,分類匯總,明確整改的責任人、分工、措施、時限等要求,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開展閉環整治,限時整改到位,確保消除隱患。
(三)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督導督查(即日起至2023年汛期結束)。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按照網格化監管機制,對在建工程、危房、物業小區易浸地下車庫等進行督導督查(具體督導時間以督導組電話通知為準)。督促各鎮街(園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地產管理所按照工作職責,對檢查出的問題隱患整改情況“100%回頭看”,確保全部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履行三防責任制。各鎮街(園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地產管理所,各有關單位(業主)要根據上級部門工作部署,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堅持底線思維、強化風險意識,堅定不移做好防汛各項工作,堅決履行三防工作責任,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落實整改閉環處理。
(二)加強落實,完成治理工作任務。各鎮街(園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地產管理所,各有關單位(業主)加強組織領導,攻堅克難,按照省市政府工作部署,扎實推進搶險救援隊伍、應急物資、組織預案演練等工作,完成本轄區危房治理、易浸地下車庫防澇治理工作任務。
(三)廣泛宣傳,提高安全意識。根據東莞市氣象局關于組織開展氣象災害應急知識宣傳教育月活動的要求,各鎮街(園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地產管理所,各有關單位(業主)可通過“東莞天氣”微信公眾號,及時了解最新氣象預報預警信息、各類氣象監測信息、氣候服務、氣象科普信息;通過我局“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微信公眾號,獲取2023年氣象災害應急知識,及時傳達并宣傳,進一步增強公眾對防災減災和應對氣候變化的意識,切實提高公眾防范和應對氣象災害的能力。
(四)強化值守,提升應急搶險救援能力。汛期期間,各鎮街(園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地產管理所,各有關單位(企業)按照相關文件的要求,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及人員值班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應急值班工作。密切關注天氣發展變化,當臺風、暴雨預警信號相應級別生效時,按照《東莞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東莞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防汛防旱防風防凍工作指引》文件規定,做好相應停工、停產及人員撤離等防御工作,對撤離人員要妥善安置,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如遇緊急情況,迅速啟動預案妥善應對處置,一旦發生災情險情,要及時報送相關情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值班電話:0769-22630028)。
(五)認真總結,做好報送信息。各鎮街(園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地產管理所認真做好工作總結及相關信息報送,在汛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報送開展情況總結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質安科、物業管理科OA郵箱,電話:0769-22677822、26987681。